正部级官员齐同生被开除党籍,资料深度整体适用。
我国正部级官员齐同生因严重违纪违法,已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在中共中央的批准下,国家监察委员会对齐同生进行了立案调查,调查结果显示,齐同生在担任要职期间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涉嫌违法犯罪,情节严重,影响极坏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的相关规定,中央纪委常委会经过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对齐同生开除党籍,并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交给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齐同生,男,汉族,1957年出生于我国某省,自1975年参加工作以来,他于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他曾担任过某省副省长、省政府党组成员,某市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,以及某省省委常委、省委秘书长等职务,在多年的政治生涯中,齐同生曾获得多项荣誉,他却因违纪违法行为,最终与人民为敌。
调查发现,齐同生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,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背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结党营私,对抗组织审查,参与迷信活动;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违规接受宴请、收受礼品礼金;违反了组织纪律,未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,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,违规选拔任用干部;违反了廉洁纪律,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,收受巨额贿赂;违反了生活纪律,道德沦丧,生活作风腐化;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齐同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,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,干扰了社会风气,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严重危害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此高度重视,严肃查处,展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。
在处理齐同生案件的过程中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依法依规、严肃认真、一查到底的原则,充分发挥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职能作用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协作,严格依法办理,确保了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齐同生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,是党中央坚决维护党的纪律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,这一事件再次警示全党,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必须以坚定不移的意志和毅力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。
广大党员干部应从齐同生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,始终保持清醒头脑,严守党的纪律,严于律己,廉洁自律,必须深刻认识到,权力是双刃剑,一旦滥用,就会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,党员干部要正确行使权力,自觉接受监督,做到为民务实、清正廉洁。
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坚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,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。
(图片:齐同生被开除党籍的相关资料图片)
齐同生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,是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果,全党上下应以此为鉴,进一步强化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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